“国安才能国治,治国必先治安”。作为国家审判机关,高台县人民法院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,履行好服务大局、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等各项工作任务,以高质量司法为国家安全和稳定发展保驾护航。
高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 齐焕:“立足司法职能,全面落实‘主动创稳’各项举措,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,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审判执行全链条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,依法严惩涉政治安全、社会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。坚持底线思维,强化风险意识,以具体个案为抓手,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。强化干警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‘三种素质’融合提升,运用政治智慧、法治智慧、审判智慧化解矛盾,用司法公正夯实党的执政根基。践行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宗旨,深化‘四级七天’调解法、‘一庭三所+’多元解纷机制,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解决,以法治化手段激活基层治理效能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”